這是把「踏踏」領回來的第一個周末,平日都是老爸在駕御著它,好不容易今天是一個無風、無雨、無太陽的適合騎腳踏車日,所以,我偷偷領著踏踏......有精神的出發吧!冒險總要有個開頭,走吧!到方小熊家!哈!

方小熊家距離我家約7200公尺,也就是7公里又200公尺,因此,我懷抱著長征的幸福愉悅感朝他家奔去,一路上開始不停的測試檔位,一步一步的踏實的踏著踏踏(好饒口),穿越了幾個路口(是闖了紅燈),吸了幾口廢氣(下次該戴口罩的),時間不知過了多久(這是提醒我該買測速馬錶),我到了方小熊家。

這傢伙二話不說,拉我到他常去的大坪頂,首先要面對的考驗是約45度角的斜坡,坡長約有一公里;我可踩的是氣喘虛虛,他老兄是不疾不徐;而我是汗如雨下,累死我這第一天長征的傢伙啦!還好台長尚有不屈不撓的毅力,最後,我還是趕上進度。方小熊看我這樣,就先帶我玩off road(越野),從公園的樓梯(約兩層樓高)上快速衝刺下來,我開始懷想起過去客戶Martin Baker(前Land Rover台灣區總經理)說的越野車要領─「Slow、don’t brake」(其實我覺得還要加一項confront(勇敢的面對)。腳踏車亦是如此,一樣是要在平台上停止,然後重心向後,不能煞車,速度放慢,就可以輕鬆的向下平安的到達地面(雖是這麼說,還是會驚呀!^^)

玩完越野後,持續的在大坪頂上的大馬路上繞著(都是「大」....),約莫一小時後,就準備下山,以時速50~60公里長驅直下,那種風吹在臉上的感覺,真是好想大喊刺激有趣,有個字從腦袋油然而生,那就是......爽。

之後又到方小熊家學一些基本的腳踏車知識(連腳踏車都變成一門顯學了......),ㄠ了一個置杯架,再慢慢的騎回自己的家,逆風的情況騎得真是沉重,大腿內側也開始有了痠痛感(那是代表該買車褲了),腳踏車運動真是一種大投資呀!^^

OK!結算了一下,今天騎了26KM,算是小有貢獻,不過只騎了2600公里的100分之1,還得加油加油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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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伊諾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