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篇心得文,不喜者可以自動略過不讀,同樣按下右上方的XX就眼不見為淨了,如果是MAC,那你的按鍵在左上方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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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晚上,我接受強哥(知名作家于文強,可以自己Google)的邀請參加了「業配人生」─談媒體置入性行銷的講座,講座的人算是有點名氣,是去年底在Facebook上流傳一篇文章─【乘著噴射機,我離開中國時報】的黃哲斌先生。

對於業配新聞,其實早已流傳多年,見怪不怪,打從過去在媒體時就知道這件事,到如今它也絲毫沒有減弱的趨勢,但身為半個媒體人(又好像跨出去了.....),好像又不能假裝不關心。無論它是叫「置入性行銷」也好,或是過去課堂上討論的「廣告新聞化或是新聞廣告化的鬼東西」也罷,總之就是媒體賺錢的玩意兒,老實說,這沒什麼了不起的,賺錢的事,大家都會很有興趣,君子愛財取之有道,這也沒啥違不違法的,只是給社會的感官問題罷了。相關細節,可以看一下黃大哥的部落格文章,相信他寫的比我寫的還要精彩好幾倍,畢竟一個有經驗的記者不是浪得虛名的!

本文章業配人生部份結束,你一定會覺得很怪,那幹麻把標題設成業配人生,嗯!這是我的地盤!我說了算!!(好囂張!!

好啦!重點在於部落客了!這話題一定不輕鬆,還記得剛才第一段寫的文句嗎?!如果不喜下面的文章,那也可以跳過。

前一陣子在知名社群討論區中出現某品牌(S開頭Y結尾)的相機廣告文,相片被抓包非廣告商品拍出來的品質,對廠商造成不小的影響,這是誰的錯?!有人會說廠商把關不力,有人會說部落客沒有職業道德,誰的錯?!自己心裡開始想一下吧!俺本來就不是來評論這事件,而是要讓大家去想一下,每人心中有一把尺,說不定你的答案跟我不一樣,但也不用躂伐我!!這種事跟是藍還是綠一樣,總是個無解的話題。

但是今天的美女部落客新聞,讓我看了直搖頭,這是廠商的錯嗎?!還是部落客的錯!?這一題俺有答案!!你不用想~

我個人認為,請注意,是我個人認為,這是部落客的錯!妳是正妹又如何?!(好啦!很多人愛!!)當妳同意賺這個錢,簽下那契約後,妳就得認真的去執行這個妳所答應的承諾,閱聽人不是笨蛋,不會不知道妳在寫廣編文,那種路邊撿到的好康,朋友推薦的好物,大家早知道是心照不宣的藉口,不想戳破只是基於喜愛一個部落客,好吧!寫得落落長只是告訴妳,要有職業道德,當妳被網友開始攻擊,當妳被媒體報導的同時,妳就應該要想一下下筆的那一刻,妳做的是怎樣的推薦!!

我和睫毛一直有個共識,就是不做假的推薦,不做假的故事,為什麼睫毛會有這麼多的笑料,除了他本身生活很豐富之外,方殷的創意團隊也會幫他想一些共同的生活經驗,是的!即使不是他的故事,那至少也會是我、沛子、艾力等成員的故事,更別說是粉絲們的故事(今天下午兔兔跟莉兒蒂雅就提供不少故事)。就算是接廣編文,睫毛的要求也是一定要是真的,而且要有趣!!是的!有趣~

寫完上面這一段,可能有人會說是假道學!!你們也賺錢呀!幹麻批別的部落客,請聽我說,這不是批!這是要告訴部落客,不要讓你的粉絲們失望,他們喜歡你一定是因為你的某一項特質,一定是因為你的某一種特殊技能!(是啥?)或許你很帥或是很美(這種部落客也不少),但千萬別忘了,你們已經自成一個特殊的媒體了,廠商會找你們是你們要覺得慶幸的,那是一種認同,當然你也可以學一些我個人很佩服的部落客,他們打死就是不接廣告文,那是因為他們尊重他們的部落格,我們也很尊重自己的部落格,但我們也很能體會錢包不滿的辛苦。

方殷做部落客經紀也是才剛起步的事情,我們喜歡有資質的部落客,事實上我也接觸不少這樣的人,會不會成為方殷團隊底下的部落客,我不敢說大話,但是我們想做的還是一些有趣的事,這才符合Fun In的名稱,我還是要說一句話,方殷不是只靠這些賺錢,但我喜歡粉絲說的一句話,我們是販毒的,我們販的是快樂的毒。

我們很重視粉絲們的想法,所以也常回饋給粉絲,舉辦一些活動與贈品,相信我!那都是錢,但我們願意投資給粉絲,正確的說法是,我們都很喜歡你們這些粉絲,也歡迎其它人加入我們的行列,在這裡為長得要命王國打個廣告!!大門沒關,歡迎光臨。

另外,如果你是資質不錯的部落客,也歡迎你和我認識,不見得可以幫你介紹Case,但是至少可以讓你交到一個好朋友。(好弱的理由......

好的!打累了~繼續工作去!!!!(這老闆上班有點混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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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伊諾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